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刘志和
他,给人的印象总是语调平和、神情恬静,目光中又不时闪烁智慧的光芒。但与他朝夕相处的同事却说,那目光面对腐败分子时,更多的是威严和刚毅。
他,就是现任自治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志和。
从1991年到自治区监察厅工作起,刘志和就一直战斗在查办案件的最前线,参加查办了多起在全国或广西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并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1次,先后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26日,刘志和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斗智斗勇办难案
说起刘志和参与那起发生在2004年到2007年期间的案件查办工作,至今仍有不少同行津津乐道。案件查办结果,使河南省迄今为止级别最高贪官王有杰落马,有力促进了河南省反腐倡廉案件查处工作。当时,刘志和被抽调到王有杰案件的调查组。
王有杰腐败问题的暴露是从其儿子王锴落网开始的。根据调查组的安排,刘志和参与了对王锴的审查谈话。刘志和深入细致地做王锴的思想工作,经过几番斗智斗勇,王锴改变对抗心理,坦白交待:其父王有杰收了某置业公司李某某送的100万元,利用职权为李某某办理土地转让事项。这一线索的获取,使王有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立案调查阶段,刘志和带队进一步调查,掌握了多名对象向王有杰行贿的事实,还查实了一名诈骗惯犯胡某某趁火打劫、以“捞人”为名借机诈骗王有杰家人200万元的问题,有力推进了案件告破。
2007年1月19日,王有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志和多次被中央纪委抽调参加查办一些重要案件,且每次都能高质、高效地做好工作。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致函自治区纪委,称:“通过刘志和的表现,看到了广西纪检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高尚品格和情操。”
敢于碰硬去办案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办案一线的人员常要面对威胁恐吓、说情疏通、拉拢收买等各种考验。对此,刘志和始终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刚正不阿、不徇私情,顶住干扰、抗住诱惑。
一次,一名涉案对象倚仗自己认识不少上级领导,而且自己又有政协委员和明星企业家的双重身份,不把前来办案的刘志和放在眼里,言语间透出威胁与恐吓。刘志和不为所惧,义正言辞地指出:“我们代表的就是人民的利益,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掷地有声的话语,打掉了涉案对象的嚣张气焰,迫使其最终交代了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
刘志和在查处另一起案件时,一名涉案对象自以为能用财物拉拢办案人员,说“只要你放我一马,我一定会知恩图报的。”但刘志和不为所惑,依纪办事,最终使其受到了应有惩处。
刘志和就是这样二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查案、办案,以自己的言行展现出了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本色。
善于学习勤钻研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办案人员只有勤于学习钻研,全面提升能力,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刘志和是一名勤奋好学、善于思考的纪检监察干部。他总能结合办案实践,总结出经验,如“讲政治、把大局,讲政策、把宽严,讲程序、把实体,讲法纪、把安全,讲谋略、把关键,讲效率、把效果”就是刘志和提出的办案工作理念;《运用技巧,突破案件》、《武宣县原县级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报告》等理论文章,是他结合办案体会写成的。
同事评价刘志和说:“都称‘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而他就是一把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利剑。”正是这样一把“利剑”,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纯洁党的肌体,不辞辛苦,激浊扬清,书写出一个个忠诚的故事。(广西新闻网记者 乔晓莹 通讯员 农作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