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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漫画口袋书助学《廉政准则》

         文章来源:八步区纪委    时间:2012-01-1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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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纪委编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漫画口袋书,发放到全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手中,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把口袋书当成言行标尺,经常量一量、把口袋书当成镜子,经常照一照。深化了该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口袋书以新颖、生动、通俗、简练的表现形式,对《廉政准则》“52个不准”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注解,让一幅幅诙谐幽默、寓意深刻的廉政漫画把枯燥的“死规定”变成通俗易懂的“活图文”。

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37、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41、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45、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0、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2、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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