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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运用四种形态推动严管厚爱落到实处

   作者:朱敏嘉 邹声箭       文章来源:八步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1-1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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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国土所韦某某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我监管、督促不到位,下一步我会加强监督,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问题。”2020年12月,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副镇长石某被该镇党委书记批评教育时表态。

据介绍,2020年12月22日,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召开了“八步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工作会,并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报表。该镇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石某未及时督促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材料,工作存在慢作为的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随即,该镇党委书记对副镇长石某进行批评教育。这只是贺州市八步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惩治和厚爱结合起来,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巡察监督。2020年开展巡察2轮,共巡察18个区直单位(部门),2个街道党工委,57个行政村(社区),完成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100%,为党员干部施行“体检”。

“我们平时通过脱贫攻坚、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医疗等专项监督,把早发现问题作为出发点,对党员干部的‘管’和‘治’更多地体现在日常”,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

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用、勤用“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2020年“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提醒谈话1071人次,警示谈话75人次,批评教育195人次,运用函询谈话方式处置3人次,对59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处置问题线索25件,谈话函询54件。

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精准把握认定违纪违法事实和纪法这个定量。妥善运用“四种形态”,用“六项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

该区纪检监察机关改变以往抓大放小的做法,实行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提速提效,在违纪与违法之间构建起带电的“缓冲区”。

2020年,全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35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7.6%;给予党政纪重处分2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3%;移送司法机关仅为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0.6%,深入落实中央“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的要求。

“想不到,我犯了错误,组织还没有抛弃我,还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面对前来跟踪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八步区贺街镇五协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跟镇纪委书记交心恳谈。2020年镇纪委在督查中发现,2013年至2016年期间,该镇五协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取得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村干工资补贴,后来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之后张某某一度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但经过组织的回访教育,最终他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该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的工作实施办法,把回访教育作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拓展和延伸。要求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开展回访,定期跟踪,以谈话引导和心理疏导的方式,帮助其解心结、卸包袱,正确对待处分,积极开展工作。据统计,2020年共开展跟踪回访32人次。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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