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公共权力的“失信”警醒的是
《中国青年报》消息说,河北企业家张连军和杨卫国花费500万元办理矿权证,谁知此证竟然是假的,而国土部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仅是帮忙转交档案袋,整件事与国土部无关;二是同日据《人民日报》消息,1992年,江苏溧阳民政局开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周建芳夫妇2人1997年花2万元参保,13年后,却被告知当初的保险承诺已无法兑现,只能选择退保。
用权力来欺骗群众、愚弄百姓,在利益的驱使下,蒙混了双眼,却又“眼睁睁”地把权力当儿戏,背叛了党,更背叛了人民,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社会当中,文章造假、品牌造假、食物造假、人民币造假……然而,当公章造假,权力也造假的时候,坑害的往往是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此外,基于公信而构建起来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工作秩序还能靠什么来维持和保障呢?无论是否是信任的“最低底线”,权利都需要一份“保险”,让公共权力的使用再安全一点、让人民放心一点。
权力的运用完全掌握在人的手里,人对权力的运用能否依法、依规、依德,没有机制来保障,权力一旦失信,损害的利益也就难以恢复,社会的诚信更会倒退。在监督“若隐若现”的社会里,权力的横行似乎更加变得“见首不见尾”,人们越来越发现,一个公章、一份证明、一份合同的信任度似乎难以捉摸,在“到底谁说了算”的问题上存在越来越多的怀疑和犹豫。
公共权力的运用亟待需要一类“正直的人”、一类“诚信袒护社会公信、维护正义的人”、一类穿着保险外衣公正无私的人,换句话说,使用公共权力的广大干部当“担起”为社会维信的责任,毕竟,社会是人民的,也是自己的,同样处在社会当中的权力干部如果违背了权力使用原则,糟蹋了权力的公信力,必当尝到权力“失信”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