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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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0年11月上旬至2021年1月上旬,对市人大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市政协机关党组、市中级法院党组、市驻梧管理处党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新闻出版局、市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党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市扶贫办党组、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市检验检测中心党组等1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重点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区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和全区巡视指导督导工作专题培训会新精神、新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不断把监督引向深入。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走访暗访、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受理来访来电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中共贺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