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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大宁镇实行“廉政提醒制”

   作者:黄林元          时间:2012-08-21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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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镇纪委领导对我的关心与爱护,如果不是你们的及时提醒与教育,我可能犯更大的错误,到那时后悔已来不及了。”这是八步区大宁镇实行廉政提醒制以来,受廉政提醒教育人员的肺腑之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大宁镇对全体党干部员实行廉政提醒制。该镇纪委利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时机以及根据群众举报的情况,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对有违纪苗头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促其立即纠正;对有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帮助其认识问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对群众举报情况,涉及的党员干部,在要求其说明情况的同时进行一次廉政提醒教育。今年以来,该镇共提醒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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