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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党工委    时间:2021-08-26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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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9日至11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城东街道党工委及所辖5个村(社区)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发现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整改认识。2021年1月20日区委巡察反馈后,街道立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将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迅速传达给班子成员、各村(社区)负责人和街道各部门负责人,要求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二)强化整改责任。街道党工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工委会、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民主生活会等,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三)落实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认真制定《城东街道党工委落实八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60条整改措施,各整改事项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清单。党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动认领整改问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四大类35个具体事项,共制定整改措施60条。存在问题3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完善相关制度21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整改工作不重视、走过场”方面

①关于“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提醒谈话。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对所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反思整改;二是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街道党工委书记针对巡察反馈的往年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要求街道班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紧扣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从“5+2”方面、八步区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城东街道党工委巡察反馈问题方面认真对照检查并撰写个人材料,并根据区委巡察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月9日召开了城东街道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

②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实,整改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整改方案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完善;二是已于2021年2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2月10日,组织灵凤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

2.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不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1月29日,组织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2021年1月,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对辖区各工地企业、加油站、人群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2021年一季度共排查各类企业 22 家,发出整改通知10 份,全部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组织城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东派出所、建中社区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执法人员对排洪河批发市场12家香烛行批发店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储存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现场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共查处7家香烛行批发部、商店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分别收缴零散烟花4箱、小烟花22箱、大鞭炮4卷、中鞭炮24卷、小鞭炮4箱、零散长型小烟花10捆等,共计68件。所收缴的烟花爆竹由八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销毁。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不严格”方面

①关于“不按文件要求开展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贺州市八步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贺八办发〔2016〕6号)规定开展2020年下半年及之后的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按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报帐材料;二是2021年3月15日办公室召开会议,组织党政办、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贺州市八步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贺八办发〔2016〕6号)文件;并于2021年4月2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组织街道班子领导学习该文件精神;三是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首问责任制度等二十一项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贯彻落实。

②关于“处置来信来访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强化工作责任,对涉及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对收到的信访件及时分发到相应部门 ,并督促及时处理答复。

③关于“发放惠民资金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追缴4名残疾人多领护理补贴合计3040元,涉及款项已退回区民政局专户;二是民政办每月及时与区残联对接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信息,精准发放惠民资金;三是加强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村、社区民政联络员和残疾专干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缺位”方面

①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2日召开党工委会,组织街道班子领导、党政办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章党规,提高党工委班子成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党工委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健全议事规则,2021年3月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首问责任制度等二十一项制度》,明确“三重一大”等事项提交党工委会议决议决策,严格按照程序,科学民主决策。

②关于“部分大额开支未召开党工委会”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组反馈此问题后,街道发生的大额开支均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进行研究审议。

③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党工委会、班子会会议记录,2020年9月以来的党工委会、班子会会议记录都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抓而不实”方面

①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于2021年3月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领导班子、二层机构按要求层层抓好落实,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季度分析会,纪工委对各种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②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八步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并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从严治党季度分析会,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

③关于“抓村(社区)财务管理监督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各包村工作组长指导所负责村(社区)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款项用途专款专用;二是2021年2月25日,组织5个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在廉政党课上强调各村(社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村(社区)账目进行抽查检查,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

④关于“请销假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并于2021年2月22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学习,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二是2021年3月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首问责任制度等二十一项制度》(请销假制度),2021年以来,我街道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敏感性不强,站位不高,跟踪问效乏力”方面

①关于“违规发放补贴清查清退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属于清退范围内的款项已清退完毕。

②关于“自查自纠公务加油卡违规加油问题不严,清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属于清退范围内的款项已清退完毕。

③关于“开展规范差旅费管理专题监督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属于清退范围内的款项已清退完毕。

④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首问责任制度等二十一项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相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各村(社区)账目进行抽查检查,督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针对2020年太白社区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违规报销部分旅游景点门票问题。经查,此次活动为红色基地教育活动,门票免费,所产生的费用是纪念馆里按人头收取的讲解费用,在开具发票时误将此讲解费用开成了门票费用。

3.“财务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①关于“加班工作餐未做到一事一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二是2021年3月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首问责任制度等二十一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加班工作餐审批、餐标等规定;三是2021年及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加班工作餐审批报账手续。

②关于“加班用餐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指出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提醒谈话内容重复);二是按相关规定标准安排加班工作用餐,每餐人均不超30元,并按要求进行规范审批和报账程序。

③关于“审批单人数与用餐人数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指出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二是规范加班工作餐审批,按实际人数安排加班工作餐,规范报账审核、审批手续。

④关于“街道(社区)部分专项资金挪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建经费使用范围。规范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财务严格落实报账审批手续,按照《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使用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按照党员活动经费范围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党建各项经费专款专用。二是严格管理审批。把好经费下拨关口。

⑤关于“存在坐收坐支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度基本户利息已按规定上缴国库,返还后再合理开支使用,没有出现坐收坐支的情况;二是强化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落实。

⑥关于“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与年终决算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年终决算“三公”经费已经按规定如实填报,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今后的年终决算工作;二是已于2021年3月1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党政办及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制度的学习。

⑦关于“街道、村(社区)报账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街道方面:一是2021年3月对街道分管财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作加强财务方面的审核把关;二是2021年3月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首问责任制度等二十一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有关财经制度方面的学习,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审批手续,对报账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手续完善后才予以报支。2021年以来的开支报账手续已按要求进行完善。

针对村(社区)方面:一是已组织村(社区)干部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八步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廉洁履职意识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二是由各包村(社区)工作组督促指导所负责村(社区)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村(社区)财务审批报账手续;三是结合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2020年11月组织财务人员对各村(社区)换届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四是2021年4月组织财务人员对村(社区)财务帐目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报账手续。

⑧关于“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报支账目进行梳理排查,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工会票据等报账材料审核,规范工会经费开支审批,杜绝再出现信息不符的情况。2021年以来,工会经费开支方面不存在信息不符问题。

4.“两委干部领取误工补助、工作经费和增设工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要求清退违规领取补助款,属于清退范围内的款项已清退完毕;二是由各包村工作组长督促指导所负责村(社区)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报账手续;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村(社区)账目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报账手续。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党工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党建工作宽松软”方面

①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思想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年度党建谋篇工作。街道于2月召开党建工作谋篇部署工作会议,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街道党工委年初认真指导好街道所辖基层党组织立足新起点,做好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发展等方面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目前共有10个党组织将党建工作计划报至街道党工委备案。二是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以会议形式明确任务,抓好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②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要求班子成员一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二是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与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③关于“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以来街道发展的22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回头看”,规范登记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二是召开发展党员专题培训。街道党工委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做专题培训,要求村(社区)按照《贺州市发展党员操作手册(第二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村(社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业务能力,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发展党员程序和相关材料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三是规范填写《入党志愿书》。针对建中社区2020年新发展预备党员用签字笔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未填写日期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与建中社区党委书记提醒谈话,作为支部书记要指导好党员正确填写《入党志愿书》,做好发展材料的审核工作,目前已按照要求完善发展党员材料。

2.“对基层党建工作不重视,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①关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台账造假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街道举办党工委培训班,于2021年2月25日举办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了详细的培训,通过专项业务培训,提升村(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做到每个会前有通知、有签到表、会中有记录和会议相片,材料记录完整规范,完善材料收集归档。会后将材料及时上传至“寿城党旗红”,街道党工委每月月底通过“寿城党旗红”系统查看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党工委对不按照要求的支部进行约谈。

②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贺八城发〔2021〕3号),明确街道11名领导班子指导所辖党支部按照要求认真开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

3.关于“‘两新’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引领功能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一个班子至少联系一个党支部,街道11个班子共联系13个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工作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指导所辖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推进“两新”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街道11个班子对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均开展1次以上指导工作。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力度偏弱,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强,不及时、不足额,甚至不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专项培训班,于2021年举办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邀请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中心领导到会场开展专项培训,提高村社区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开展党费补交工作。对2017年以来街道退休干部、驻村党员干部、两定干部和村(社区)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排查,对没有按照工资比例和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补交。通过整改,已补交党费共2209.6元。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街道党工委将于今年6月底统一上交区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党工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审计整改情况方面

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审计指出的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已经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3月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首问责任制度等二十一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2021年3月、4月组织班子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财经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三是2021年以来,严实财务管理,强化报账材料审核,审核完善好审批报账手续后才允许报账。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始终保持对党忠诚。

(二)夯实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党工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始终从严从实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特别是相关已完善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反弹回潮。时刻警醒整改问题再出现再反弹的现象,对于整改问题有可能再出现的情况,一定要时刻警醒,时刻警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到位,避免问题重复发生,确保整改彻底。

(三)统筹兼顾推动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推进城东街道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按时按质按规定落实到位,努力为建设城东街道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32881;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德街112号,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cdjd5132881@163.com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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