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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惩治“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我市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述

   作者:潘成荣 欧阳武       文章来源: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1-08-2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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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区原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刘继业因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昭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满昌才因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八步区铺门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罗厚烽因在医疗耗材供应、货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环节。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民生领域和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紧盯不放、一以贯之抓下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展示了维护群众利益、为人民谋福祉的使命担当,彰显了铲除“蚁腐蝇贪”、铁腕“惩腐挖伞”的坚定决心。

聚焦精准发力,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八步区铺门镇民政办原主任蒙柱洪在开展低保工作中审核把关缺失、不作为,致使国家低保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昭平县富罗镇瑶山村小组长邓某才私自截留4个年份生态林补助款,被立案审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快处“伸黑手”“动奶酪”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执纪审查力度。

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资金使用、干部作风都直接关系脱贫的成效和群众的获得感。

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保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聚焦“土瑶”等281个贫困村和脱贫摘帽任务,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政治监督内容,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督查清单、线索清单和整改清单“五张清单”为抓手,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挂牌督战、蹲点调研、综合研判,带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摸清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脱贫工作分类施治、精准到户到人。

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手段多样等情况,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6+2”工作机制、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五推动五解决”等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4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5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

紧盯民计民生,着力延伸监督触角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发力点。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委会副主任黎兆流被查处的消息一出,当地村民拍手称快。身为党员干部,黎兆流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仍以其妻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8200元,侵害了群众利益,黎兆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市纪委监委围绕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从群众的期盼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关注重点,聚焦教育就业、卫生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问题进行深入整治,紧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吃拿卡要、私分滥发、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民生工作中的“微腐败”,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16年以来,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48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9人。

坚持快查严处,强力惩腐“打伞破网”

“贺州市公安局建东派出所原所长张建锋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黄涉赌等活动和人员充当‘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样的专项整治大快人心!”谈及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一批涉黄涉赌“保护伞”典型案例时,市民李大爷竖起了大拇指。

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等结合起来,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厉惩治“官伞”“警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等措施,着力形成打“伞”破“网”的强大合力。

先后出台《贺州市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联动配合工作制度》《贺州市纪委监委与贺州市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等,建立了线索会商、移送、反馈等机制,推动与政法机关查办案件的深度融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上级督办、转办或者交办的以及政法机关移送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深挖彻查,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10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此外,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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