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e ]]

八步区念好《廉洁履职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四字经”

   作者:莫祖杰          时间:2012-08-2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zhanzhangb_share]

 

八步区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念好“快、广、严、实”四字经,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组织实施“快”。迅速成立了《廉洁履职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加强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制定了《八步区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的对象、内容、步骤、方式和工作要求,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自查自纠“广”。全区16个乡镇(街道)、117个基层站所、201个村(社区)严格对照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查处廉洁履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农村基层干部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的8项禁止”和“41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做到每项内容不遗漏,确保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社区)自查覆盖面达到100%

督导检查“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账目资料、查看村务公开栏等设施、进村入户走访、组织民主测评等方法方式对《廉洁履职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刻查找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限时整改。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维护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总结整改“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制定“过硬”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纠改,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同时,将建章立制融贯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制度和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履职规定》的问题发生。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7101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134号

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