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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 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念好“早、实、好”三字经

   作者:梁培辉 孟远 陈火木          时间:2012-10-0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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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持党的纯洁性“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召开之后,八步区立足一个“早”字,重抓一个“实”字,实现一个“好”字,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立足一个“早”字。9月27日,八步区及时召开保持党的纯洁性“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传达学习了市动员会精神,部署了整个活动任务,制定并下发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制定职责制度并上墙,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重抓一个“实”字。为使警示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务实开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对策,明确各个环节活动内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还亲自带队到各单位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确保活动有质有量地进行。
       三是实现一个“好”字。为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全区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工作简报、宣传版板、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入脑入心。截止目前,已发送廉政短信2000多条,印发《工作简报》2期,出版宣传版报150多板。9月29日,组织副科级干部260多人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将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与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教育活动和工作两不误、双促进,确保活动取得好成效。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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