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组深入我区中小学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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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副书记王锦生带队的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组一行7人,就我区落实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重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落实情况、中小学教辅材料、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学生食堂、幼儿园收费等行为。
在市教育局、市纪委及区教育局有关领导陪同下,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区实验中学、贺州市中学、区幼儿园,采取听汇报、查财务帐簿、看收费公示栏、开座谈会等形式,就教育经费管理、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学校收费情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近年来,我区在查处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执行教育收费“五统一”规定,不断强化代收费管理,杜绝私设“小金库”等乱收费的诱因,认真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制,推进了学校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