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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里松镇倾力打造“阳光村务”

   作者:李肯 江榕燕          时间:2013-02-04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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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里松镇倾力打造“阳光村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制度为核心、以监督为保障,建立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推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 公开内容全面化
        具体做到三个延伸:一是由侧重于财务公开向村公共事务公开延伸。由过去只对财务进行公开转变为对村“两委”会议的决策、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土地调整、土地征用补偿及拆迁、干部工资及补贴、招待费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等事项的全面公开,真正做到村务公开横到边,纵到底。二是由侧重于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公开的延伸。把群众关心的内容全部交底亮相,特别是村里重大问题,坚持决策民主化、程序公开化。三是由一般性问题公开向实质性问题公开延伸。根据村经济实际情况和群众要求,对山林承包、小水电开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都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招租、承包,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 监督管理规范化
        一是严格民主理财。财务问题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许多矛盾都从这里引发,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财务不清,账目不明,而是公开不及时,透明度不高,群众有疑问造成的。经过民主选举,成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底,理财小组都对村里大小帐目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的开支,理财小组有权拒绝下帐。同时实施村级集体财务“委聘制”,即村财镇管,民主理财小组对账进行审核后,由镇财政所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定期实行财务公开,真正做到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二是坚持民主决策。村里对研究决定的事项,首先由村“两委”提出方案,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最后由村委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村民如实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如文汉村在近两年安排“一事一议”项目中,先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15次,对项目安排、实施选址及规划、群众筹资标准等进行讨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讨论决策结果,由于整个过程坚持走民主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使全村在实施12条“一事一议”道路硬化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群众质疑、上访事件,切切实实地将好事办好。
      “阳光村务”的推行,让群众人人都能知晓村内事务,真正做到了清了集体的“家底”,明了群众的“心底”,还了干部的清白。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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