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状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要求,近日,八步区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了2013年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状。《责任状》明确了七项内容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非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以学校为单位,2013年招收“三限生”占招生总数(不包括“三限生”)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责任。深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协调保证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反馈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创新督查工作方式,着力构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擅自立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对教育收费违规违纪问题未有效制止、严肃处理,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或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加强宣传教育。探索建立多种媒体联合互动的宣传教育模式,大力推广规范收费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