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奖励工作,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根据《贺州市纪委监委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试行)》(贺纪发〔2022〕1号)的规定,现将奖励实名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奖励标准
2.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举报人同时举报多人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经查实分别予以立案并给予处理的,累加计算奖金,累计奖金不超过30000元。
3.多人先后举报同一人员同一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以信访举报部门或派驻(出)机构收到举报的日期为准,只奖励最先实名举报者。
4.联名举报的,奖励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由联名举报人员推选1名代表领取资金后自行协商分配。
5.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自收到领取奖金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相关当事人被举报之前主动投案或纪检监察机关已掌握其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事实的;
3.举报人采取匿名举报或假名举报的;
4.被查处人员检举控告他人的;
5.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举报;
6.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及调查期间,举报人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的;
7.经研究认为,属于其他不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四、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贺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42899;
2.来访请到: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3.电话举报:(0774)12388
4.网上举报:http://guangxi.12388.gov.cn/hezhoushi/
5.二维码举报:
特此公告。
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