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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2-05-05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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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贺州市平桂区沙田中心卫生院院长陈献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献在担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卫生院院长、沙田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白酒、香烟、茶叶、月饼等礼品及礼金1.4万元;2016年至2020年,陈献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此外,陈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4月,陈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贺州市八步区仁义卫生院原院长李太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至2019年7月,仁义卫生院违规发放周末加班补助、乡镇补贴共计2.15万元。时任仁义卫生院院长李太梅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李太梅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2年4月,李太梅受到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 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洞口完小原校长李春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1月,莲山镇洞口完小违规向教师发放津补贴共计1.205万元,时任洞口完小校长李春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月,李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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