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e ]]

落实责任 保障民生—大宁镇四措施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作者:黄林元 邓天留       文章来源:大宁镇    时间:2014-03-1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zhanzhangb_share]

大宁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培训教育。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教育,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意识,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二是落实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大宁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大宁镇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责任,依法依规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项目公示,实行涉农资金公开制。将涉农资金的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设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信箱,公布大宁镇涉农资金专项检查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工程项目情况公示到项目点,补贴补助类项目公示到村。
        四是明确监督重点,确保支农资金落到实处。围绕涉农资金运营这条主线,以扶贫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为监管重点,对各类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等专项资金实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安民、惠民资金落实到位,造福于民。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7101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134号

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