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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腐需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

   作者:于福坚          时间:2014-10-3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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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惠农项目的投入,腐败现象有向农村基层蔓延的趋势,在一些地方甚至发生村干部涉案金额过千万,上亿元的“小官大贪”案例。基层的腐败现象存在几个鲜明的特点:
        第一,隐蔽性强,村级腐败都是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的腐败,但是村干部都是农村中的“精英”,或是望族代表,或是家财雄厚,或是脑筋活络,群众对其违法行为往往不敢怒也不敢言。
        第二、危害性大,村干部是各种项目落地农村的执行者,同时还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百米”。村干部的贪腐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直接败坏党组织的形象与声誉,直接危害我党的执政基础。
        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基层反腐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充分利用群众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级事务都需要群众代表直接参与议事,做到事前讨论,事中监督,事后评议。
        第二,充分发挥群众的日常监督作用,在村中显要位置张贴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或直接向群众发放监督举报联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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