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啃食”补贴的冒名保洁员
“李主任,请问你们单位目前有多少名保洁员?”
“2名。”
“是什么岗位性质?分别叫什么名字”?
“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分别叫黄某某、钟某某。”
“签有劳动合同吗?”
“签有的,但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是韦某某、钟某某,与黄某某未签,黄某某是顶替韦某某岗位的。”
“由于韦某某自称身体不好,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2个月后提出想找人顶替其保洁工作,经单位同意后找到了现在的保洁员黄某某顶岗。”
在谈话了解时,该单位单位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以及财务股工作人员都向巡察组全盘道出实情。
如何发现“冒名顶替”的保洁员这个问题,还要从2022年贺州市八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直某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时的一个巡察工作细节说起。
八步区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小叶查阅现金日记帐时,发现该单位每月均以现金形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怎么会以现金形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呢?”小叶自言自语说道。
“小叶怎么了,有什么发现?”巡察组组长在一旁问道。
“组长,这个单位有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单位保洁工作,该单位每月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这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小叶若有所思地说。
“难道是冒名顶替?”凭借多年的巡察经验,巡察组长脱口而出。
为了进一步了解真相,巡察组长立刻安排了两组人员,一组到区人社局调取该单位近三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了解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基本情况;另一组人员则侧面了解实际在岗的保洁员的基本信息。
通过比对,组员发现其中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求职登记表的相片与该单位实际在岗保洁人员并非同一人,初步判断存在“冒名顶替”的问题。随后,巡察组决定通过谈话深入了解,就出现了文章开始的对话。谈话得知,黄某某冒名顶替韦某某已有20个月。
原来,经用工单位同意,身体不好的韦某某为了继续享受公益性岗位的各项社保补贴,就找到已超龄不符合用工条件的黄某某,商定由黄某某冒名顶替韦某某的公益性岗位,该岗位的各项社保由韦某某享受,黄某某每月在用工单位财务股签领韦某某名下的公益性岗位补贴1580元和单位补贴300元。然而该单位并没有充分认识该问题的严重性,单位领导及相关股室人员均默许黄某某长期顶岗的问题。
针对其他单位也可能存在类似问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区人社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自查工作,一是清查是否存在冒名项岗、空岗、长期旷工等现象,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通过清查,八步区发现并纠正了2例冒名顶岗、空岗,20例发放补贴不及时,3例未经公示上岗等问题。
“公益性岗位是政府解决未就业群众的惠民措施,要让本来就需要这份公益性岗位的人群受益。我们将坚持走群众路线,继续用好巡察利剑,保障惠民政策真正惠民利民。”该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