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街镇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
贺街镇党委书记曾小燕:“四责”夯实党委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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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街镇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作表率、求长效、用好人、强保障,不折不扣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知责为本宣清风。今年以来,该镇党委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从思想上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镇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承担主体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不放手,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始终放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
分责为根吹清风。该镇结合实际,把党委主体责任分为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级,13个方面;村党支部主体责任分为支部班子责任、支部书记责任、支委成员责任3个层级,15个方面。同时,通过走访调研、进村入户,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贺街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党委书记与各村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示责为基扬清风。坚持党政一把手定期不定期带头检查、调研、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党委书记的示范、导向作用,按照既“挂帅”又“出征”的要求,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责任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履责为魂倡清风。一方面,该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与镇中心工作一道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在27个村(社区)严格实行“一评两监督”、“四议两公开”制度,使“一评两监督”、“四议两公开”格式化、程序化。规范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课一会”制度。今年以来,该镇党委先后对香花等村准备实施的重大企业项目,专门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进行专题评议,进行事前评审,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贺街镇纪委书记朱敏嘉:三举措夯实纪委监督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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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贺街镇纪委积极落实“三转”,提出新思路、新举措,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夯实纪委执纪监督注入了新动力。
加强制度建设,明晰固化责任。一是理清责任。围绕党章赋予的职责,镇纪委既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把重心下在执纪监督问责上,突出主业主责。二是细化责任。把加快“三转”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的监督问责。三是公开清单。根据明晰细化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列出镇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确保依规履职,严防权力越位、错位和职责缺位、失位行为。
落实逐级推动, 责任层层传导。一是对镇纪委监督责任进行细化,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人”的责任网格体系。二是加大取消或退出力度,坚决把不该纪委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着力抓惩治、抓检查、抓问责。三是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建设。镇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每年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述职,其他班子成员每年在规定范围内述职。
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落实刚性。通过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镇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移交,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根据实际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促进各单位各部门抓落实,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