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党在人民群众中形象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要求、新目标。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对于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一、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由于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层面、文化结构、工作作风、党风廉政意识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现状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发展经济见效快,只要把当地经济发展好了,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过于强调发展经济,忽视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还有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责任不落实。二是作风建设须加强。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宗旨意识淡薄,“四风”问题和不落实问题仍较突出;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思想意识不端正,上下班存在“迟到早退”和“走读”现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在极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三是权利监督不到位。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做到及时贯彻落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然而检查督促、跟踪到位不够。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监督缺乏。中纪委巡视组在广西巡视后反馈中提到的“苍蝇式”腐败,说明在基层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要性
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在农村联系群众的最直接领导者和参与者,提高他们履职本领和拒腐防变能力,这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基层改革涉及面更广,涉及基层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多,改革的重点领域容易成为腐败现象高发区域。我们的基层党员干部还存在诸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证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等作出了战略部署。2013年底中央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和前进方向。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主要任务等,我们必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
(一)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基层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发挥主体功能。基层纪委和监察室要牢牢锁定“监督、执纪、问责”这三个关键。县(区)委、政府要落实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把主要任务分解到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由纪委负责督促抓好落实,同时把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绩效考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有效地确保责任到位。三是要推动制度反腐。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严明党的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一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一方面,我们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通过展政治纪律教育教育,使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以党章为镜,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提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方面,要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切实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二是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基层党员干部要增强的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工作,要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三是要强化对遵守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及时发现基层党员干部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让纪律约束成为基层全体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
(三)从严抓好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强作风建设也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一是要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转作风、守纪律的要求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党风,自觉廉洁从政。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集中力量抓好基层领导干部“走读”、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办公用房、干部多占住房、公务外出考察、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专项整治活动,以重点突破带动作风整体好转;加强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强农惠农、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成震慑。四是要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要注重巩固当前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制度的刚性和纪律的硬约束保证转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四)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方面,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另一方面,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并将培训范围从以往仅培训乡镇纪委书记,拓宽至乡镇纪委副书记及纪委委员,确保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尽快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作者系八步区桂岭镇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