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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党组    时间:2023-06-2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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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水利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区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照单全收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并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对待、全力以赴,拿出切实可行的硬措施、好办法,逐项抓落实,逐个问题解决,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抓紧抓实抓好。巡察反馈会后,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二层机构、股站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区水利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细落实措施

根据巡察整改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党组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贺八水党组发〔2022〕18号)。针对巡察组反馈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3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深刻反思剖析,认真研究梳理,总共形成35项整改措施,每项具体措施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事、具体人。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对所有整改问题实行挂图推进、时间倒逼、销号管理,推动巡察反馈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已完成整改措施34项。

(三)坚持举一反三,力促巡察整改见长效

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立行立改”与“即知即改”相结合,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灶”、“去沉疴”,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整改期间,区水利局党组针对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健全《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计财股岗位职责》《八步区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八步区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2年修订)《八步区水利局干部管理制度》《中共八步区水利局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八步区水利局党内谈心谈话制度》7项制度。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要求”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制定印发《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贺八水党组发〔2022〕18号),明确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并在党组会上认真传达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研讨主题,2022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对党章等内容的学习。

2.关于“推进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针对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够彻底的具体表现,2022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专题片,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针对挂牌督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的具体表现,由工管站落实专人对滞后项目进行跟踪,倒排工期、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加快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度和资金支付,项目于2022年9月底完工验收。

3.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通过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增强了勇于直面问题的决心和解决问题的魄力。由区水利局工管站及时对“十二五”期间开展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加快37座未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的具体措施。针对由区水利局主持竣工验收的水库,不断加快完善资料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进度;针对由市水利局主持竣工验收的水库,积极对接市水利局,确保竣工验收鉴定书尽快印发。截至2022年10月底,“十二五”期间全区已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任务的56座水库均已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率100%。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深入学习《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今后学习上级文件时注重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学习成果运用;2022年8月,围绕社会宣传标语使用、微信公众号管理、涉水利舆情跟踪等方面认真开展了水利系统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累计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3条;2022年8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结合水利实际研究提出可能存在风险点的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在党内进行通报,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存在的风险意识。

(二)关于“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管党治党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2年以来,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上深入学习《八步区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试行)》《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的通知》精神。自8月起每月按要求开展典型案例学习,推动区水利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季度分析会、“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在一个月内围绕钟某某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处分的案件开展了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并收集相关心得体会65份。针对季度分析会上工作报告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共12人次。

6.关于“开展‘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对区水利局党组“一把手”执行落实每月履职纪实共性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分析2021年6月、8月任务清单执行不够严实的原因,并从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每月认真履行好“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工作,严格按要求党组“一把手”每月履职纪实共性工作任务等,确保班子“一岗双责”清单、“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手册、每月履职纪实共性任务清单相关材料缺一不可,所需报送材料均按时报送。

7.关于“持续纠正‘四风’不够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2年以来,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以及《贺州市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在节假日廉政教育提醒并传达学习《贺州市八步区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持续加大了纠治“四风”的力度。清退违规发放的慰问金并缴存区廉政账户;严格执行公务租车内部审批、报账等程序,将公务租车不规范问题涉及过路费已清退并缴存到区廉政账户。

8.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会计账簿管理方面,对2019年至2021年的现金日记账进行了补登记,重新完善了《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计财股岗位职责》,对出纳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要求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设置现金日记账簿,做到应登尽登。二是账户管理及备案方面,重新对账户进行全面梳理清查,梳理排查出的闲置账户申请销户;对于五个水管所开设的账户未在区财政局备案的情况,经与区财政局沟通,暂不需要重新备案。三是资金划转方面,坚持立行立改,对相关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目前已按《零余额账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划拨工程款、公务费、质保金;对于从零余额账户向二层机构账户划拨项目管理费的情况,区水利局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整改事宜,今后实行按需申请的原则。四是大额现金管理方面,对出纳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留存现金不超限额。五是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目前已将没收弃标的投标保证金、征收的河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费足额上缴国库。六是工程款拨付方面,已将多付工程款全部追回,退回到局账户和国库。七是往来账款清理方面,全面梳理往来账的构成,对可以进行清理的往来账已及时进行全面清理。八是财务审核把关方面,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要求相关干部将多报销的伙食补助、交通补贴等退回局账户并缴存到区廉政账户。经自查,目前未发现有其他多报销交通费、差旅费的情况。九是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对未交付使用的项目中使用项目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的数量、金额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建立了备查账簿对该类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印发了《八步区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

9.关于“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通过组织工会委员对工会收支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严格工会财务管理使用,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工会主席一支笔签字原则审批。将不属于工会列支范围的支出追回并缴存到区廉政账户。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0.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2年9月30日印发《八步区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2年修订)(贺八水发〔2022〕74号),要求各二层机构、股站室认真落实好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把制度真正落实到实际水利工作中。经自查,2022年以来,已按要求做到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规范。

11.关于“落实选人用人要求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区水利局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规范干部选用工作流程,拧紧干部选任的“安全阀”。针对巡察组反馈内设机构混编混岗的情况,并按照程序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了各股站室负责人的重新调整任命。

12.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制定印发了《八步区水利局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切实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八步区水利局请假销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3.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加强区水利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组织机关党委委员至少每半年到下辖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1次,不定期列席参加所下辖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确保下辖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正常开展。2022年10月,区水利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到下辖党支部开展上党课以及指导检查共2次,并结合实际对下辖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及时制定印发了《中共八步区水利局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八步区水利局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并在党员大会上对有关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相关党小组负责人、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共3次,从思想上提高各党员干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今后严格开展组织生活。

15.关于“审计发现问题尚未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审计局发现问题整改方面,正在整改中。截至2023年5月底,121个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水利基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117个,完成率从2022年6月的19.83%提升至96.69%,剩余4个项目正在整改中。二是区总工会经审委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已完成整改。将不符合在工会账户列支的活动费用予以退回,对巡察反馈不规范的报账凭证进行完善,局工会经审委对工会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还组织了工会委员对工会收支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杜绝工会经费使用和支出不合理、报账凭证不完善不规范等现象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为推进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跟踪问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实时跟踪,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持续整改事项紧盯不放,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等,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注重成果转化。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整改中的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推进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运行,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八步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 0774-5279933;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bbsdms@163.com。

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党组

2023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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