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6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民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并就巡察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取得了全面整改的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19个问题、46条具体表现,提出整改措施63条,并及时制定《八步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完成整改措施58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追缴违规款0.41万元,健全完善制度4项。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履行民生服务职能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对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党组成员在学习上研讨少、发言不够深入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抓好理论学习,多交流多沟通。二是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规范化建设,不仅要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学,也要与时俱进学,及时学习重要讲话、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等内容。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
2.关于“党组执行会议制度不严谨。党组对‘第一议题’学习不够重视,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局党组会前,列出议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经主要领导审阅后,第一时间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班子会会议记录。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规范整洁,不留白,不穿插,不造假。
3.关于“践行‘民政为民’理念有所欠缺。党组在贯彻执行惠民政策上有偏差,落实社会救助、孤儿排查等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城乡低保方面:一是经核实,2018年12月将5名已死亡人员纳入低保,已于2019年3月停保并追回资金;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方案,从线上、线下监管和动态管理等方面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村干和驻村干部、村(居)务工作者等熟悉民情的优势,利用主动发现机制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清退死亡人员,应纳尽纳。2022年7-10月,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65户1138人,停保679户1928人。
孤儿摸排工作方面:2022年安排三个督查小组对16个乡镇、街道开展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对孤儿生活保障金落实情况、孤儿走访情况等工作进行了排查和指导。
关爱“三留守”人员方面:每季度提醒各乡镇、街道摸排“三留守”人员,通过民政督查对乡镇、街道的“三留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收集相关台账。
4.关于“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锐气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不断完善养老设施。2021年至2022年10月,为各养老机构投入用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提质改造投入更大的资金。二是严格按要求做好对五保村卫生环境、安全生产的排查,督促村委加强五保村管理。
5.关于“整治社会组织力度不够,办法不多。党组对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管不到位,对规范其业务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研究不够,无规范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中。一是下发2021年度年检通知书,通知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各社会组织按时参加2021年度检查。2021年度应参检200个,已参检183个,未参检19个,参检率91.5%;2022年度应参检225个,已参检188个,未参检37个,参检率83.6%。二是现有“僵尸型”社会组织89个,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力量,已注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有3个,剩余86个“僵尸型”社会组织,目前部分社会组织在走撤销登记执法程序,下一步继续跟进落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
6.关于“村务公开指导乏力,公开内容不规范、不齐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举办2022年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培训班,将村(居)务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放入培训课程。二是下发整改通知书,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实地指导,督促整改有成效。三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贺州市八步区村(居)务公开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各村(社区)参照指导目录根据本村(社区)实际,全面、真实、规范编制完成村(居)务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并要求上墙公布。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相关台账、材料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2022年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对本单位、本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意识形态工作清单,落实人员逐项收集好工作台账,编排好目录,逐项印证工作过程。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主动不严格,传导压力不到位方面
8.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以来按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季度分析会,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材料,对发现存在纰漏的地方提出批评改正。二是每月同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班子“一岗双责”工作清单,详列工作计划,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再下发到分管领导、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对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怎么做进行了解读。四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审签请假条,并做好档案归档。
- 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三公经费有增无减、开展公务加油卡自查自纠违规清理工作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要求,做好公务卡的使用管理,目前区民政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均有公务卡可使用,并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21-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三是做好2022年、2023年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四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公务卡、三公经费、工会费、国有资产登记的有关管理制度。五是八步区福利院已从行政经费拨款至八步区福利院工会账户,今后将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非工会会员不予从工会账户开支。六是做好清退违规加油资金工作。七是按规定租赁车辆用于公务,严格审批程序(目前我局无公务车辆),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
-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党组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能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在系统上完成桂岭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三加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固定资产金额的补录工作,今后将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已联系爱莲社区、点灯社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适老化产品开展物资移交工作并签订物资移交清单。三是已将门禁车辆识别系统、户外担架电梯录入固定资产系统,要求相关人员规范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四是针对资产登记账实不符的情况,八步区福利院现已将固定资产金额补录齐全,及时改正资产登记账实不符的问题。五是加强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监管,公建民营承包方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约,按时缴纳租金。
- 关于“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区民政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考勤、请销假制度》和《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于2022年10月24日起正式施行。
- 关于“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部分材料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中。一是经双方协商,区民政局与公建民营运营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将合同期限调整为15年。二是认真吸取教训,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合同进行公告公示,做好项目流程工作。三是已针对不完善的合同已进行补充完善,今后将严格把关项目合同内容。四是桂岭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主体建筑已办理不动产证。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压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二是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计划落实上级有关决策和会议精神,丰富党组理论学习载体。
-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新出台《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符合“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今年以来未出现先行后决定事项。二是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保证决策民主、科学,2022年以来未出现有“一言堂”的情况。三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严格按规定人数召开党组会议。今年以来未发生有不足人数而召开党组会的情况。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
- 关于“选人用人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中。组织填报2023年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计划招录一名工作人员,并统筹安排在职在编人员担任八步区福利院财务。目前已完成笔试,后续继续关注招录进度;2023年5月4日,经区民政局党组讨论决定,任一名在职在编人员为社会组织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中。一是2022年至今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本。二是按照规定时间开展组织生活会,安排正式党员负责记录“三会一课”并做好2022年组织生活会记录。三是重新检查2021年6月支部补选、2021年10月支部换届台账,对存在疏漏的地方予以修正。四是由党组成员及时对发展对象进行提醒谈话,并将情况报告直属机关工委,根据指导意见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审批。
- 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对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指导督促党组成员严格按照《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逐步进行。二是深入开展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认真研讨学习,认真总结反思,会中批评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
- 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认真核实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完善材料并归档。举一反三对局相关学习情况开展自查,从严从实开展学习教育。
- 关于“上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工作认真个人撰写心得体会,加强党组成员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材料内容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一要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要带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切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
二要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未能及时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强整改力度,强化整改措施,争取早日全面完成整改。
三要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学习教育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要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774-5282376;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303办公室;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bbqumzj@163.com。
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