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八步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6日反馈巡察意见。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级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同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限定了整改期限。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工作采取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方式,从2022年7月26日开始至10月26日结束。整改期间,共制定整改措施23项,已完成整改措施23项,问责追责9人,追缴违规款3.63万元,健全完善制度6项。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农村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党委政府赋予乡村能源振兴职责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印发了《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确定学习主题,2022年7月至今,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3次集中学习。
(2)关于未能及时了解本系统本行业法规政策变化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7月29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坚持开展“政策大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本系统本行业法规政策。
2.关于发挥统揽全局核心职能作用不够到位问题
(3)关于未制定全区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发展规划,未对乡村振兴工作中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化解难题的对策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八步区乡村振兴工作主要由2021年10月设置成立的八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统筹安排,全区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发展规划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印发。截至2022年10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印发乡村振兴方面的发展规划如下:《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贺八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农业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贺八农发〔2022〕37号)、《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贺八乡指产业发〔2022〕5号)。我单位干部积极协助配合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人员分工见《八步区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增设档案组及调整办公室内设工作组人员分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4)关于平时缺少对乡村振兴形势进行走访调研,不能很好地结合八步区农村能源实际研究对策,工作落实按部就班无创新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做到每季度至少下乡1次检查农村能源项目工作。2023年度项目申报按自治区农村能源推广站的文件要求申报了三个类型项目。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定了《2022年沼气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3.关于推进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5)关于一体推进制度建设偏弱,文件管理不严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23日,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印发了《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公文管理制度》,完善发文登记。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短板问题
(6)关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撰写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目前问题已完成整改。
(7)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班子成员2021年述职报告中均有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内容,今后将按此要求长期坚持。
(8)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不够严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2年7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8月1日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今后将按此要求长期坚持。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署有偏差,管党治党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9)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主动接受监督不够积极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坚持每月开展好“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工作,2022年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要领导均列席参加了单位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分析会。分管领导对有迟到现象的职工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班子会,都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
(1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够清晰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2年8月,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班子成员调整后,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调整分工,并印发《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2022年以来,班子成员都按时填报“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1)关于述职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区委组织部门于2022年7月对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个别班子成员已进行调整。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1人次,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问题。针对班子成员2021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撰写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目前问题已完成整改。
(12)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精准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2年8月1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召开领导班子会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专题学习。集中整改期间,班子成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11人次。今后将按此要求常态化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问题。
(13)关于执行请假制度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分管领导对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印发《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完善请销假审批,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
6.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财务管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14)关于部分大额物资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分管领导对财务股室负责人和政采云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10月14日,分管领导组织各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并印发了《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班子会,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
(15)关于工会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经自查自纠,已清退2019年、2020年、2022年违规购买商业意外险参保费用,已于2022年10月28日缴存到区廉政账户。
7.关于完成工作有走形式现象
(16)关于分管不够尽责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分管领导对帮扶干部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脱贫户赵某某情况较特殊,经动员已参加购买2022年医疗保险。
(17)关于整治回头看工作走过场,公务加油卡自查自纠不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款项已于2022年4月28日缴存到区廉政账户。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强党建促发展成效不高”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抓党建促落实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18)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建促业务作用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8月1日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结合乡村振兴与农村能源业务,按照《八步区直机关2022年开展“强基固本贺州行动”提高基层党建“五基三化”质量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八步区“双强四好”党支部建设标准》等要求研究布置下半年党建工作任务。2022年以来,支部党员大会全面执行“第一议题”和“每月一专题”学习制度,今后将按此要求长期坚持。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开展活动形式走样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要领导对党员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谈话2人次。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支部书记对党建材料加强把关。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20)关于存在部分大额资金开支未经班子会研究讨论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8月1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召开领导班子会进深入学习《八步区党委(党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责清单制度》等5个制度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印发《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班子会,都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今后将按此要求长期坚持。
10.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不足问题
(21)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工作不扎实、马虎,不担当,推诿扯皮,摆领导架子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印发《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干部工作制度》。区委组织部门于2022年7月对个别班子成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11.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选人用人标准要求不高,执行程序有偏差问题
(22)关于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2年8月1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领导班子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今后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10月12日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今后分管领导坚持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本,确保记录规范。
(23)关于未执行回避政策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政策,杜绝再出现未回避或已回避但记录不齐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此次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中心班子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提升。以巡察整改的契机,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认真落实。强化学习,落实责任;做好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杜绝反弹; 严格验收,落实相关责任,层层负责。要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争先进位崛起的精神状态,全力投入到巡察后续整改工作中,扎实开展后续整改工作做好结合文章,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落成见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反弹。持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让“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在岗位上、工作中。持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农村能源事业高效发展。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村能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统筹兼顾,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立足“双碳”战略和服务乡村振兴,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原则,聚焦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村沼气安全管护,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多能互补、智慧高效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动农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6157;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1号(招商楼5楼),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bbxczx2020@163.com。
贺州市八步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