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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州市八步区房改办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中共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时间:2023-06-2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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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房改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房改办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自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房改办党组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八步区房改办党组关于落实八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贺八房改党组发〔2022〕1号),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逐项整改。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房改办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认领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问题,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做到整改内容、保障措施、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员“四个明确”。

(三)建立制度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根据整改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在办公室管理、财务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经认真对照梳理,针对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要求不全面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责职能有差距等三大方面存在的6大项30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4条。目前,已整改完成措施48条,问责追责10人,追缴违规款0.12万元,健全完善制度4项。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要求不全面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责职能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统筹安排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3月,区房改办制定了《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理论学习方案》,将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等15个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方案,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切实通过学习提高党组班子理论素养和知识功底。

2.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按照区房改办制定的《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理论学习方案》,2022年,区房改办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4次,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就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3.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一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争取上级支持,有效推动棚改工作,于2022年11月向区委区政府呈报了《八步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区领导作出批示后,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棚改工作推进会,推动问题的解决;二是督促建设单位明确责任人,实行工期倒逼机制,并于2023年向各单位印发了《贺州市八步区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抓好问题的整改;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专项债券资金、国开贷款等资金,确保项目持续推进。

4.关于“保障性住房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一是将区房改办作为业主实施的项目资料,按照公租房、配套设施、综合整治等项目分类方式,入库管理;二是由相关单位作为业主实施建设的项目资料,已着手按一项目一盒子的方式,由职能股室专人管理;三是将项目管理延伸到人,即在建立职工个人住房档案的基础上,委托相关专业公司,将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的相关信息进行扫描录入,确保项目管理的总体完整性。现已整理23柜入库管理,整理24盒由职能股室专人管理;完成10412户购房家庭信息的扫描录入工作;并将近20年来保障性住房按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分类以报表方式体现,做到底数清、项目明。

5.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区房改办认真吸取巡察反馈的意见,在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谈心谈话环节中,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切实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和业务工作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心谈话见人见事见思想,有效提升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6.关于“学习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为了做好此项问题的整改,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区房改办结合八步区政策“大学习”活动要求,将上级部门政策、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纳入学习计划。自巡察反馈会召开以来,分别多次开展政策学习,学习内容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将符合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购房条件的引进人才优先纳入供应范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区房改办班子成员积极认领问题,进行自我分析,对个人2022年撰写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写入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并及时完善。同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把关审核制度,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不扎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有偏差,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并持续抓好。一是区房改办党组书记就该问题,与其他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他党组成员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落实好“两个责任”工作制度。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八步区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八步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方面的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班子成员对形式主义方面的危害有更深刻的认识,促使自身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此项工作制度有效落实。通过学习,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撰写情况汇报时,更好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总结。

9.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8月12日,区房改办党组书记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分别与2名副职领导进行谈心谈话,要求2位同志认真查摆问题,在今后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会上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在巡察反馈会后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会前,党组书记对2位副职领导撰写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个人汇报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确保材料符合要求,分析会开出实效。

10.关于“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不深入、不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8月10日,区房改办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了《贺州市纪委关于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把握文件精神,掌握“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的程序和要求,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我办“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分析研判和解读,有效提升“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在此后的工作中持续按此办法抓好落实。

11.关于“部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会,自觉接受监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班子会、党组会讨论的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进行梳理,并将事项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纪检监察组,接受监督。二是完善了《八步区房改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会的要求明确到制度中,并认真执行制度要求。召开的党组会、班子会均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如纪检监察组不能参会,会后也将本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事项情况告知纪检监察组,确保纪检监察组掌握情况,进行合理监督。

12.关于“棚改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区房改办安排财务人员对本办的棚改专项工作经费用途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单位日常运转经费与棚改专项工作经费有所混杂,易造成专款不专用的风险。针对该问题,我办要求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将专项工作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的使用进行区分;其次,完善了《八步区房改办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日常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13.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2月,应缴未缴财政款已通过非税缴库方式缴至财政。要求财务人员每月25日前将上月本办的非税收入款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

14.关于“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区房改办通过多次下发文件、下乡调研等方式积极督促各公租房项目使用和管理单位及时缴交租金。目前,所有公租房项目使用和管理单位均已将2022年6月前应缴的公租房租金缴入本办,部分项目公租房单位已将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租金缴至区房改办。为了便于公租房租金管理,区房改办与有关公司协商,决定对所属期为2022年7月之后的租金收取采用由代扣的方式进行缴纳。2023年4月中旬,区房改办联合各单位到八步区各乡镇公租房项目开展公租房保障家庭资格复核工作,重点对各有关乡镇公租房日常管理是否规范、租金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是否签订租赁协议等方面内容开展实地调研,为早日完全实现公租房租金代扣奠定基础。

15.关于“公租房租金专户款项未及时处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各项目公租房使用和管理单位已将2022年6月前的租金缴至区房改办。2023年1月已将暂存在区房改办的租金结算完成。为落实公租房经营权转让的经营主体关系,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在代扣完全实现之前,下一步将参照贺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模式。

16.关于“存在使用现金发放临聘人员的工资、绩效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完善《八步区房改办财务管理制度》,将库存现金、支票及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衔接。除慰问或捐赠款外,每笔现金未出现超过1000元的开支。已组织财务股人员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7.关于“长期保留大额现金,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依法依规严格审核现金收支,避免大额现金交易,降低财务风险。已组织财务股人员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8.关于“违规多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9月20日,区房改办主要领导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重复报销差旅费进行自查。涉及违规多报的款项已全部缴存至区廉政账户。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贺州市八步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贺州市八步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全体人员对差旅报销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19.关于“落实清退驻村队员补贴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已完成清退至区廉政账户。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未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20.关于“未召开党组会支付大额资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区房改办党组班子成员于2022年8月10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着重对党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班子成员对党组工作职责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凡涉及大额资金的支付事项,均通过党组会讨论。截至2022年10月19日,党组会共审议大额资金支付事项59个。

21.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存在以行政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完善了《八步区房改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党组会研究讨论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范围,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实行上会议题会前审批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一律经党组会讨论决议。

22.关于“未严格实行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将问题通报至全体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认识,党组班子会上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今后党组会讨论的决议事项,都要求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23.关于“未严格执行回避政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8月10日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完善了《八步区房改办干部任免制度》,对回避制度进行了补充。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执行好相关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4.关于“人事任免文件印发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完善了《八步区房改办干部任免制度》,对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执行好相关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5.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8月12日,对相关党组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要求其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学习房改业务知识,发挥好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分管股室“攻坚克难”。

26.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一是安排专人对区房改办2022年以来的请假审批表进行了梳理,规范审批程序。二是对原有的《八步区房改办干部职工外出审批及请销假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明确了请假类别、请假要求和销假程序,规范请销假制度,2022年10月22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该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认识,推动请销假制度落实到位。

27.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在整改中,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的主体作用,指导党支部加强与团支部的联系,带动团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活动内容,在共建中共同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质量和成效。

28.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加强与退休干部的沟通联系,密切与退休干部的联系,多听取他们的意见。针对该问题,区房改办党组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

2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2022年9月29日,对党外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党外年轻干部的心里话,持续做好党外年轻干部的教育工作,争取发展党员工作有所突破。

30.关于“审计发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棚改项目空置房源未分配的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正在整改。一是印发了《八步区电影公司建设中路12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整改方案》,成立了八步区电影公司建设中路12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未建成项目整改领导小组,并明确整改责任、内容和时限;二是落实专人驻场,督促项目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加快施工进度;三是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确保项目持续推进。经过整改,项目已基本建成。区古柏片区棚改户改造项目,正在准备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整改任务依然很重。下一步,区房改办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抓学习成效。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当成一项长期整改任务,长期抓好落实,持续提升和巩固党组政治意识和履职意识。

(二)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于需长期坚持的方面,将强化制度措施,持续深入整改。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房改办反映。联系电话:0774-5283748;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龙山路3号;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bbqfgb@126.com。

中共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2023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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