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e ]]

中共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中共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时间:2023-11-2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zhanzhangb_share]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7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开展了常规巡察,于2023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住建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积极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区住建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8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38条,已完成整改37条,1条正在整改。

(二)强化整改,确保工作成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区住建局党组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整改期间,共开展批评教育6人,追缴违规款1.525万元。

(三)健全机制,深化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事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通过整改,区住建局建立制度1项,即:《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建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3年以来区住建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重要论述,召开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均由两名党组班子成员围绕会议主题,结合住建业务、行业特点作中心发言。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自建房摸排和信息录入工作”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房屋系统录入工作。

(2)关于“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力度不大”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采取管控措施。截至目前,对辖区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3)关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党组对自建房整治的重要性宣传不够到位,群众知晓率低,对房屋安全意识、安全质量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印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八步区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工作方案》,积极动员群众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建立职责分工计划表,明确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责任人,全程做好服务跟踪工作。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完成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任务。

(2)关于“部分项目未能发挥作用。党组未经过充分调研就实施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导致部分项目建成后使用率极低,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已印发《八步区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工作方案》。明确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八步区“和美乡村”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启动。

(3)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核查,通过公安部门配合、区住建局仔细核查,该局实施的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存在死亡后获得县级审批情形。二是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情况反馈住房问题,并要求开展举一反三,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4.关于行业监管乏力,批建手续把关不严问题。

(1)关于“对未批先建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线索移送不及时。”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及时开展排查,并将未批先建项目线索移送至区综合执法局进行依法处置。

(2)关于“对容缺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续跟踪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对可允许容缺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项目提交党组会研究,并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补齐所容缺的资料。对未补齐所缺材料的5个项目,发函督促项目业主,要求尽快补齐材料。截至目前,各项目已向区住建局提交所容缺的施工许可资料。

5.党组履行物业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能不到位。

(1)关于“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公司信息掌握不全面。”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收齐持有一级物业资质证书的四家企业资质证书,同时收集了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工和消防人员用工人数的数据(步梯楼没有消防员)。

(2)关于“对业主委员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2015年以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业监管和业主委员会备案属于市住建局职能。二是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属地街道(政府)职责,住建部门职责是指导和监督街道(政府),该局已结合职能,督促街道组织换届选举。

(3)关于“物业公司公示信息不齐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督促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并对公示情况开展检查,目前各小区应公示的项目均已公示。

6.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关于“未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3年1月20日后区住建局印发的班子分工文件中均已明确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分管领导。

(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并将研判结果在党内通报。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管党治党能力有待提高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

(1)关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印发并严格执行《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由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人员每日上下班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关于“对岗位廉政风险关注不够。”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强化对《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分管领导对涉及廉政风险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增强廉洁意识;凡涉及审批及重大事项均通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层层把关或党组会议议定通过,强化廉政风险防范。

(3)关于“开展清廉八步建设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再次开展政治体检,领导干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均已完成整改。

(4)关于“未严格执行单位请销假制度”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组织学习《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

2.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规范。

(1)关于“部分提醒谈话记录表内容不完整,时间不一致。”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要求负责该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对工作细节的把握,确保提醒谈话记录表各要素完整和准确。2023年度提醒谈话表均无内容不完整、时间不一致问题。

(2)关于“提醒谈话作用不明显。”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再次组织学习《八步区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强化对提醒谈话运用情况的理解和领会,同时按要求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关于“物业管理信访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增强物业企业履职能力;二是印发《八步区物业领域突出问题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八步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三是对物业信访问题处理按时办结,重复信访率明显下降。

4.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报账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通过召开差旅报支填写及财务报支制度培训会,规范审批流程;并对工会慰问住院会员的住院证明材料应补尽补。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并完善报账材料。

(2)关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原数退回并缴交至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号。

(3)关于“未按规定加收处罚款。”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已书面印发追缴逾期款项的通知至被处罚单位,被处罚单位已将相关款项缴纳到指定账户。

(4)关于“违规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清退违规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的相应款项,并缴交至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号。

5.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3年1-10月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局党组会13次,做到100%参会并对列入党组会的“三重一大”议题进行监督并作出表态。

(2)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已督促区住建局对违规发放“六一”慰问品问题落实整改,现该局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举一反三,不断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局公务接待开支、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3年2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对各股室负责人进行主动约谈,深入了解工程项目在审批、验收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另外,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廉洁风险点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主动加强与财政、企业等部门的合作联动,多渠道、多角度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压实。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研究党建工作不够深入,没有将党建工作同住建业务齐抓共管。”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认真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同住建业务齐抓共管。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存在混编混岗现象。”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3月31日印发《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刘云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免去不符合规定的主任、股长、副股长职务,选任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二层机构负责人。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规范书写组织生活会记录,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围绕主题,结合思想、工作、生活,认真检查、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

(2)关于“发展党员材料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已补齐积极分子入党申请材料,规范整理发展党员档案材料。

(3)关于“对党组织关系不重视。”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两名编外人员已转入区住建局党支部,并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并按现有工资水平缴纳党费。

4.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待加强。

(1)关于“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不够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组织团员青年每周在“青年大学习”平台自主开展学习,2023年以来召开的团员大会均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导和批示精神,团支部书记上团课3次。

(2)关于“团支部开展志愿活动较少。”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积极组织安排青年团员参加创文明城市、植树等志愿活动。

(3)关于“团员青年工作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局团支部结合反馈问题,召开集体约谈会。目前未发现团员青年推诿现象。

5.关于“对上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党组对于区委第二巡察组2019年巡察区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还存在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每月将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重要会议内容等重要理论知识作为自学内容推送给支部党员,作为自学参考。截至目前,已推送9次微课堂。每季度抽查4名党员学习笔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已经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目前正在整改的1条措施,继续不折不扣,不遮不掩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制度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

(三)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充分运用好此次巡察整改的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挺纪在前,全力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774-5293232;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1号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bbqjsj2008@163.com。

 

 

中共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0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7101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134号

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