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信访局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导及整改意见的确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任务的全程组织协调。
(二)制定整改方案。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八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3大类16个问题35条具体表现的整改任务细化为5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
(三)推动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研讨会、整改动员部署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股室(站)多次沟通交流,对整改问题进行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表现已经完成整改33个,有2个正在整改之中。整改过程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健全完善制度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要求不够有力,履行核心职责职能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务实”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要求,会前编印学习资料,班子成员发言紧密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会后由专人归档材料,收集中心发言人的发言材料。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每半年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排查,每季度在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上汇报信访形势。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归档材料。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本局2022年度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3)关于“宣传思想工作不够扎实有效” 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范畴。二是通过党员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认真学习,并结合信访工作开展学习研讨。
2.关于“推动‘三到位一处理’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指导督办业务部门初信初访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广西桂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并组织其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疑难复查信访事项由其提供法律意见,今年截至目前共为43件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提供法律审核意见书。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与责任单位沟通联动不够,信访防控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正在整改中。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期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在区科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全区信访业务培训会、局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业务知识培训。
3.关于“推动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要求有偏差,对村级群众信访服务室监管缺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长期以来区信访局下沉指导不够,监管不善,无法及时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3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群众信访服务中心(站、室)建设运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对照 “六个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二是开展监督指导。我局成立督导工作组,共对贺街镇、八步街道等13个乡镇(街道)进行了实地督导。三是实地核验检查。8月29日至30日,我局组成检查工作组,对莲塘镇碳冲村、大宁镇大宁村、莲塘镇和信都镇移民安置点等信访服务室进行实地检查。
- 关于“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不够明确,业务不够精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复查答复材料不严谨、不认真”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推动干部作风强化年活动深入开展,3月2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各级各部门报送公文差错情况的通报相关文件,强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主责业务不熟,存在超范围受理现象”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培训,2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广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业务知识。二是组织跟班学习,选派复查复核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三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逾期告知、超期办结”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培训,2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广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业务知识学习。二是组织跟班学习,选派复查复核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三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了《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
(4)关于“系统存在复查案件重复录入、录入不及时问题”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跟班学习,选派复查复核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二是强化跟踪督导,督促贺街镇、里松镇按照程序要求及时录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本局已将贺街镇东莲村、里松镇文汉村信访人复查案件录入了信访信息系统。三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了《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
5.关于“推动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规定执行不严,存在缺位督办”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2021〕—4号)要求,已组织对未解决事项进行电话回访。4月28日印发《关于不满意工单重新办理的紧急通知》(〔2023〕1号),各有关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对不满意工单进行重新办理。
(2)关于“限时办结执行不严,逾期办结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2年至巡察结束还有24件超时未办结的事项已全部办结,2023年以来,12345热线工单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信访联席办发挥联席作用不够”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分析研判,6月21日组织贺街镇、莲塘镇、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属地、部门召开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领域信访问题专题研判会,会议就应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领域信访问题形成共识。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区信访干部39人次参加自治区“信访业务大讲堂”视频培训6期,开展2次全区信访业务培训。
(2)关于“化解矛盾纠纷不彻底,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正在整改中。一是每季度定期在区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上汇报信访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2月份开展全面摸排和防范化解信访苗头隐患专项攻坚行动交办责任单位的6件重点案件已办结化解4件。中央第三批交办的12件信访积案已全部提交办结。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够有力,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有待加强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严格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季度分析会”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八步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办发〔2019〕73号)要求,每季度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专题会议。
(2)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班子成员扎实做好日常监督,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不扎实”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贺纪通〔2021〕3号)要求,每月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并围绕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解读。
2.关于“推动清廉八步建设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识不够到位,清廉机关打造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通过印制清廉机关宣传海报、宣传板报、宣传折页,门户网站公开晾晒八步区机关干部“十坚持十严禁”,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清廉文化氛围,积极打造清廉文化阵地。
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八步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班子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存在职责未分离现象”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出纳岗位严格实行了职责分离。二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
(2)关于“长期大额支付现金,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关于实行八步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贺八财函〔2012〕99号)的规定,涉及公益性岗位工资、差旅费等500 元以上公务支出事项,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3)关于“财务开支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培训学习,3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完善财务凭证。三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4)关于“部门固定资产久未入库,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了清查,将2021 年上级及区政府配置的8台电脑及 2022年9月购买的打印机列入了固定资产。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5)关于“经费支出附件不规范、不齐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了会计凭证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完善要素不规范、不齐全的原始凭证。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专题监督。2023年3月23日、4月13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信访局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及工会经费开支问题开展专题监督。4月18日对“一把手”开展了政治监督谈话。二是指导加强制度建设。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班子会、季度分析会,督促区信访局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请销假、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
(三)关于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大额开支未召开班子会讨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八步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涉及大额开支等“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会议,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每次会议记录。
(2)关于“未按要求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每月一专题学习研讨和持续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2021〕—6号)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班子会等均安排学习政治理论,并列为第一议题。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存在混岗混编现象”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免去由二层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担任督查调研股、办信复查股、接访网信股股长职务,统筹安排人员担任该3个股室负责人,同时举一反三,对贺州市12345热线八步区工作站站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进行了调整。
(2)关于“讨论人事任免事项未落实任免涉及人员回避制度”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3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4月4日班子会讨论股室(站)人员任免职,涉及相关人员未参会。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工作态度不够积极,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开展自查,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答复的信访处理意见,及时完成了整改。
(2)关于“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监管存在隐患漏洞”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请销假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二是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在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未出现擅离职守的情况。
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后,个人对批评意见均作了表态发言;党员大会与支部委员会议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召开。
5.关于“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考勤制度不严格、请假手续不完善问题”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制定了《请销假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
(2)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指出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3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关于实行八步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按照《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关于实行八步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贺八财函〔2012〕99号)的规定,用于支付差旅费、会员生日蛋糕、年节慰问品等公务支出事项,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四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3)关于“2020 年审计报告指出办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3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二是及时进行整改,因财务人员在入账时用错科目,已进行了更正。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区委整改工作部署要求,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截至目前正在整改的2条具体表现,严格按照整改措施继续加强整改,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不错漏、见底清零,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强化纪律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本区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及监督管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推动我区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信访局反映。联系电话:0774-5281052;邮寄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1号八步区委区政府信访局;邮政编码:542899;电子邮箱:bbqxfj@163.com。
八步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