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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涉农案件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作者:陈火木 张优日 杨其到          时间:2015-01-12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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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谢谢……”她接过八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先秋帮追还的2500元危房改造资金时,眼中含着泪,有点不知所措,只顾点头,口中念着“谢谢”。
        她是八步区大宁镇同宁村岭坪组农村危房改造户黎小青。
        据悉,2012年,大宁镇同宁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该村村委副主任黎某、村民政联络员易某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户指标有限,机会不均等的条件,向农村危房改造户索取“手续费”、“好处费”。黎小青就是其中一户,支付“好处费”2500元。
        2014年7月,该区纪委在收到这一信访举报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采取外围调查和直接质询当事人方式,深入该村进行调查核实情况。调查组经过17天调查取证,走访农户30多户,多次与涉案的村干部黎某、易某讲政策、说法律、摆证据,最终促使他们2人交待了其违纪违法事实,并退出违纪违法所得款。这才有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直以来,该区纪委秉承“执纪为民”理念,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涉农信访举报线索,区纪委要求办案人员必须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并依纪依法依规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每办结一起涉农信访举报案件,要在第一时间采取适当形式向信访群众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据统计,2014年以来,该区纪委共立案查处涉农资金案件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挽回经济损失48万多元。(八步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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