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e ]]

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谢哲          时间:2015-05-02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zhanzhangb_share]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农村党员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近年来,信都镇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镇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有效地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表现在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缺乏应具备的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常常是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流于表面,限于形式。没有形成良好的氛围。导致的结果就是,执行的效果差,落实的情况不好。
        二是村务公开注重表面,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主要领导重视不够,一些村干部责任心不够,党员干部关心不够。
        ②内容过于简单,群众看不明。内容过于片面,群众想不明。内容避重就轻,群众弄不明。比如,在财务方面,公开简单的账面数字,不公开详细的情况;有的工作应该全程公开的,也未能做到全程公开;其次,公开不全面,不公开全部;公开好的,不公开存在问题的;公开群众平时了解的,不公开群众需要了解的。再次,一些村村务公开不及时,群众得到的信息比较迟;有些村公开不碍“大局” 的问题,不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比如,在财务方面,公开总收支情况,不公开或避重就轻的公开群众最关心的接待费情况。
        ③缺少时效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一些村委会不是按照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内容,而是一年或者是半年才公开一次。有些事情群众当时很想知道或者很需要了解的,但是拖了半年后才作公开。由于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导致有的村委会组织财务管理混乱,有章不循, 监管缺位,村委会干部随意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是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扎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部分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懒散,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事,对涉及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凭关系、凭感情,以权谋私。有的村干部观念淡薄、法纪意识不强,作风飘浮,甚至脱离群众。有的村干部缺乏大局意识,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工作不但不负责任,而且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才干,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坚决不干,甚至公然与党委、政府唱“反调”。不积极主动解决好管辖范围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大小事情都往上面推,甚至还支持、纵容群众不要配合政府工作,还积极帮群众“出谋划策”,严重影响整个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首先,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是党风廉政宣传不够,力度不大;由于有些村领导班子不够重视,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怕招怨、怕捅漏子、怕失面子、怕失票子。二是党风廉政教育过于形式化、走过场。有的虽然抓了教育,但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有的局限于开开会,读读文件;有的停留在订计划,有记录,应付检查,流于形式。以致一些农村基层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不思进取,不求有功,只求无过。
        其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中央和各级都制订有预防、惩处、监督的各种制度,但对于镇村一级来说,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配套性制度不健全,如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转让款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微观的操作的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容易造成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
        最后,监督缺乏力度。一是对一些村干部的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效果不理想的现象;二是党内监督的措施局限性很大,有的党员、基层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政务、村务不公开,一般干部对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了解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一些党员干部汇报思想、报告工作不及时,不全面,有的只向主要领导汇报,而不向一般党员干部汇报,群众看起来是雾里看花。有的在民主生活会上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工作随心所欲、违法违纪。
        二、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紧抓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火墙”
  一是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需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形成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教育的内容可以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适应农村特点,坚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激励党员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从而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农村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仅要注重生动性,增强吸引力,而且要通俗易懂。二是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通过到农村街、村、田间一线,宣传反腐倡廉形势、党纪法规知识和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勤俭廉洁,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起廉荣腐耻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更美好的家园。
  (二)、注重权力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切实抓好政权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并通过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逐步形成“有章办事”、“按章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机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三谈两述”制度、民主集中制、“四项监督”等党内监管制度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的正确运行。
        (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四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及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一并追究到底。责任追究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还必须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
      一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二是充分利用阳光信访室的职能,开通绿色投诉通道。在我镇的村委办公楼设立阳光信访工作室,方便群众投诉,并能更好的直接了解群众的诉求,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农村干部中各种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三是当前,力求重点关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一些专项资金(惠农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等等)的现象,如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解决极少数农村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一万年太久,路在脚下,三十年太短,只争朝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非一朝一夕之功,需穷尽毕生之精力。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任重而道远,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农村反腐倡廉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廉洁之花在乡村绽放。(信都镇)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7101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134号

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