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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五个不直接分管 权力制衡倡新风

   作者:陈火木 张瑞娴 张优日          时间:2015-04-17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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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八步区制定下发了《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即“五个不直接分管”。半个多月过去,执行情况如何,单位领导们有什么反映?
        破除“一言堂”
        “以前开班子会,主要是我在唱‘独角戏’,我不说话,其他班子成员就没话说,决策过程难以实现集思广益。”该区里松镇党委陈书记感触颇深,“‘分管’变‘直管’后,班子会就‘热闹’多了,各班子工作推进情况、遇到的困难等等,都摆上了台面,大家一起讨论决定,决策精准度、科学性大大提高了。”
站在一旁分管国土资源的罗副书记接过话题:“当然了,就拿国土资源这一块来说,以前主要是按照主官的要求‘照办’,没什么压力。现在我是‘直管’,责任大了,工作更加慎重了。”
        调动积极性
        “以前大事小事,自己不仅要去管,很多时候,自己还要亲自去做,精力过于分散,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在具体事务由分管去操心,自己就有更多的精力掌好全局这把‘舵’了”。该区水利局梁局长释然。
        “现在跟以前不同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分管更有话语权,工作激情更高了。”该局分管工程项目的廖副局长坦言。
        实现分权制衡
        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是该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分权制衡的又一举措。正如该区纪委书记唐先秋所说:“实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突破了权力过分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瓶颈,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监督的权力结构和制衡关系,从而有效预防权力腐败。”
推动制度落地生根
        为最大限度发挥好“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刚性作用,推动制度落地生根,该区还建了监督工作机制,将“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同时要求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在公开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时,详细报告“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目前,该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已按《规定》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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