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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一张存疑的车票

      作者:莫祖杰 吴媛媛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5-03-06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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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这张报销单中的车票是一等座的,按一等座价格报销符合差旅费报销规定吗?”前不久,贺州市八步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桂岭镇中心学校开展执行财经纪律专项巡察期间,一张一等座车票的差旅报销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根据《贺州市八步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人员应当按要求乘坐相应等次的交通工具,不得擅自提高标准,这张报销单为何超标准报销?”

该巡察组带着这一问题决定兵分两路,一路核实这张报销单的具体情况,另一路对近三年的财务账目进行再次核查,梳理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经了解,这张报销单是2023年2月19日该校校长韦某前往南宁参加培训,由于购票时间较晚,仅剩余一等座车票可供购买,其担心错过培训,便购买了一等座车票。在报销时,由于对报销标准不了解且会计人员、相关领导审核把关不严格、不仔细,未及时发现超标准报销问题,最终按一等座的票价给予了报销。

此外,该巡察组通过再次核查2021年以来该中心校及其下属23所中小学校的报销凭证后,发现存在超标准报销伙食、交通等差旅费补助的问题,涉及金额累计5679.7元。

“该校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表面上看是审核把关不严,背后却反映出是学校领导班子、财会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知识匮乏,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缺失等问题。”在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时,该巡察组组长严肃地向该校主要负责人提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其举一反三,迅速整改。

在巡察组的监督推动下,该校迅速督促相关人员清退多报销的费用,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财经纪律、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再培训再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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