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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多名干部因“美丽乡村活动”工作不力被问责

   作者:邓静能          时间:2015-06-12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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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八步区免去了因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大宁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镇长3位领导职务外,还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了相应的处分。这是美丽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八步区第三次启动美丽乡村建设问责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有关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讲话精神、市委和区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八步区纪委勇于担当,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对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严厉整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依据岗位特点、权责大小和社会负面影响力分别进行处理。截止到目前,共通报批评3个乡镇,约谈乡镇主要领导6人次,给予党内警告14人,免职3人。
        下一步,该区将以督查为抓手,以问责为保障,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民组织作用,切实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培养群众自觉意识,把清洁乡村活动转化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让美丽乡村山更清、水更绿、天更蓝!(八步区纪委)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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