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聘任社会监督员 依法执政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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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精神,继续推进“执法不公、司法不严”整治活动开展,近日,八步区司法局聘任了刘名建等13人为社会监督员,并发放聘书。
据了解,社会监督员将通过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等方式,对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全区律师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全区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及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情况等进行监督。
据悉,自2014年12月开展“执法不公、司法不严”整治活动以来,八步区司法局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为方向,搭建了监管机构与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将司法行政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以及利用现代信息的手段,积极宣传政务公开的内容,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增强了执法透明度,拓宽了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通过完善的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促进司法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从源头上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扎实推进“阳光执政”。(八步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