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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组织学习《贺州市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作者:区发展和改革局 刘敏          时间:2016-02-02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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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近日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项学习会议

会上, 发改局分管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按《贺州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贺专治办〔2015〕2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两部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进一步增强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当前反腐斗争的新形势,深刻认识中央强力反腐的目的。

学习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强自身检讨,对比本身,找差距、查不足,如自身有违法行为的,在2016年3月10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如实交代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并作出深刻检查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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