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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通报1起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例

            时间:2016-02-25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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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贺州市八步区对近期查处的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经查,2014年10月,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三洞村支部书记罗扬能,没有召开村委班子会议,私自决定向10个危房改造指标户每个摊派2000元,共计20000元用于该村村委大楼装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曝光力度,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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