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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民政局落实三举措 切实做好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区民政局 麦翠银)          时间:2016-03-31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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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能,区民政局决定从2016年2月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一次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做法:

   一、指导乡镇开展自检自查。及时下发《八步区民政局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乡镇开展在享低保对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首先对在享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其次要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房有车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大清理、大整治,并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再次要认真清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杜绝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二、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为进一步了解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区民政局组成4个督查小组,深入到各乡镇(街道)低保户家中,查看低保整治工作是否落到实处,整治结果是否真实准确。及时纠正低保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实、审核审批公示不到位的做法。同时,进行线索收集并反馈到民政办调查核实。

   三、强化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在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将调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退保、停保。同时,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跟踪核查低保家庭人员、家庭财产、经济收入等变化情况,及时精准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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