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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纪委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八步区纪委          时间:2016-06-2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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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贺州市八步区对近期查处的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分别是:

1.八步区环保局副科级干部刘国思玩忽职守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刘国思作为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分管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时任大宁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朱家龙(已判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伪造虚假材料的方式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已违反国家法律规定。2016年5月,刘国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处罚。

2.八步区总工会正科级干部梁廷胜违反廉洁自律问题。梁廷胜在担任八步区林业局局长期间,八步区林业局(包括二层机构)的大部分公务接待(烟酒消费)都在其妻黄某某经营的酒行进行消费,构成违纪;在开展清理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梁廷胜被查出违规多占住房;2009年2月,梁廷胜为不符合购买单位集资房条件的梁某某(梁廷胜女儿)申请并出资购买了单位集资房。2016年6月,梁廷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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