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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八步区纪委          时间:2016-06-3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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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贺州市八步区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分别是:

1.八步区莲塘镇文坡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肖汉伟在担任莲塘镇文坡小学校长期间,在2015年秋季学期创建卫生学校中,给8名教职工共发了加班补助1520元;2016年该校以劳务费的名义,给6名校务会成员每人发了400元共2400元,此款已于2016年2月29日退回该校,该校于2016年3月3日将此退款存入莲塘镇中心学校账户;2015年秋季学期,以中午值班费的名义,给13名教职工发了每人100元共1300元;肖汉伟利用职务之便,自2006年开始,私自占用位于学校食堂旁的一楼教师宿舍(二房一厅),供其爱人温某开设小卖铺,期间未向学校缴纳水电费、租金等费用。校长肖汉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邹业恒身为文坡小学校务会成员,在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期末校务会上,参与讨论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发放有关补助事项,并违规领取补贴共计650元。邹业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八步区灵峰镇爱群村副支书罗卫星违规操办婚宴喜事问题

2015年4月(农历),罗卫星在事前未向组织报告、事后也没有将婚宴操办情况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在家里为其儿子梁某某操办婚事,共三十多桌酒席,超过了规定酒席标准。罗卫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八步区信都镇北联村党支部书记莫廷清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

2011年,信都镇北联村党支部书记莫廷清在帮助群众办理危房改造项目补助工作过程中,收受危改农户陈金莲给予的好处费2000元。莫廷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八步区农机局业务股副股长潘杰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潘杰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收受了与其有业务往来的老板苏某某送的红包共计人民币15000元。2016年3月7日,潘杰主动向该局党组交待了违纪事实,并将违纪所得款15000元退缴入八步区纪委廉政账户中。潘杰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肃性,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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