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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市纪委          时间:2016-07-04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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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日前,市纪委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这五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八步区房改办原副主任明能坤、秘书股股长邱中石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业主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明能坤、邱中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杨洪接受当事人宴请、私自保管当事人预付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福溪村党支部书记周礼超违规管理公款,未及时公开村委财务开支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昭平县五将镇义德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成宝侵吞群众低保金、索取群众财物、挪用村维修工程款和村集体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平桂管理区大平瑶族乡里头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龙胜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帮助条件不符的儿子获得危改补助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认真贯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深挖案源线索,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扎实推动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专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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