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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通报1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八步区纪委          时间:2015-10-18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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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四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区纪委通报了1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这起典型案例是:2014年6月至7月,桂岭镇新华村党支部书记黎自营在协助桂岭镇人民政府发放扶贫物资工作中,在明知自己不符合领取扶贫物质的情况下,领取了扶贫物资肥料300斤和玉米750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9月24日,黎自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当前,全区正在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查究问责力度,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纠而复发、查而不绝的坚决“一案双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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