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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通报7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八步区纪委          时间:2015-11-0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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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区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八步区民政局原局长杨积炜受贿、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八步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刘莉违规参与发放津补贴、参与单位用公款支付本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非法收受保险回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4500元上缴国库。

三、八步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华晖违规参与发放津补贴、参与单位用公款支付本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非法收受保险回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4500元上缴国库。

四、八步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谢世升违规参与发放津补贴、参与单位用公款支付本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非法收受保险回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4500元上缴国库。

五、八步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贤高违规参与发放津补贴、参与单位用公款支付本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非法收受保险回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1500元上缴国库。

六、八步区民政局干部陈华信非法收受保险回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4500元上缴国库。

七、八步区民政局干部刘立绯非法收受保险回扣,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0500元上缴国库。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层层传导压力,有效防止上紧下松、外热内冷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特别要紧盯各单位二层机构和下属单位,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对继续踩“红线”、闯“雷区” 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以8月31日自治区召开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为契机,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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