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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八步区纪委          时间:2016-10-31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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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八步区将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这2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八步区贺街镇大鸭村村委副主任李炳礼工作失职问题。李炳礼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其所负责的大鸭村野鸭片惠民政策实地核验回访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李炳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八步区大宁镇李屋村原村委副主任李云健工作失职问题。2001年至2005年期间,李云健在村委发放李屋村生态林补助款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在虚假的账目上签字,导致李屋村支书麦某某(另案处理)和原村委主任李某某(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群众生态林补助款35001元。2016年4月,李云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扶贫政策落实不打折扣,顺利完成区脱贫摘帽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加深对扶贫政策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保持清正廉洁,为全区脱贫摘帽贡献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挺纪在前,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必须追查到底,严惩不贷,并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儆效尤,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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