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道路管理队党支部书记、副队长何刚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何刚在担任物业管理公司(现更名为后勤服务中心)清洁绿化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和道路管理队副队长、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集团公司与柳州鸿博清洁公司签订承包垃圾清运项目,收取对方好处费共计15万元。
何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纪律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丧失,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全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刚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按照相关程序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