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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处级官员受审拷问干部的金钱观

         文章来源:防城港市纪委作者:林伟    时间:2017-06-3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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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原正处级官员于近期出庭受审。6月19日,北海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南宁市上林县原县委书记韦志鹏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27日,钦州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防城港市防城区原区委书记、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原书记莫小林涉嫌受贿罪案。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6月28日《南国早报》)


  廉洁是我们幸福的根基,自律是我们幸福的源泉。有史料称,孔子曾夸赞他最喜爱的弟子颜回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只有一碗一瓢,可精神却是那样地富有快乐。在孔子看来,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无限的自由和快乐,这种源于内心的快乐不受一切外在条件的限制,即使在贫穷困苦的环境中也可以有快乐幸福的生活。相反,谋取不义之财,即便是家有万贯,恐怕也无幸福可言。


  牢狱是贪婪的归属,廉洁是幸福的大门。韦志鹏、莫小林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正所谓“君子生财,取之有道。”喜欢金钱并不是错误,马克思曾经说过:思想一旦离开了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显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应不应该有金钱追求,而在于怎么正确对待金钱追求和精神追求,以及怎样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可以说,金钱追求和精神追求在价值观中所占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决定了一个人思维的深度、站立的高度和眼界的广度,从而也标定了他们的生命质量。


  “鸟翼系上了黄金,这鸟儿便永远不能在天上翱翔了”。 金钱之中见境界,金钱之中见品格。面对金钱的诱惑,韦志鹏贪图享乐,莫小林觉得“钱多并不烫手”,于是便欲火熏心,没有把握好金钱追求和精神追求的利害关系,最终置纪律与法律于不顾,收受巨额贿赂,而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这最终也标定了他的生命质量,更不可能在自由的天空上翱翔。走到今天这种地步,对于韦志鹏、莫小林而言是无可挽回的惨痛教训,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则是触目惊心的鲜活案例,是长鸣于耳畔、震撼在心头的警钟。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就失去明天的幸福。这是一种定律,是一种生存的法则。


  人生最大的败笔,莫过于因贪欲而枉法,因枉法而身败名裂、自毁前程。贪欲,是为政者之大忌,亦是为政者最难迈过的坎。韦志鹏、莫小林的惨痛教训,再次拷问我们的金钱观。对待金钱的态度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体现。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则是道德修养的“清洁剂”,人生路上的“红绿灯”,事业成就的“助推器”。正如唐代明君太宗所言,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同理,钱能成就人,亦能毁灭人。因为金钱,虽然不能被人带进棺材,但却能够把人送进棺材。所以,只有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金钱的诱惑,才能踏踏实实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由此言之,抵御金钱的诱惑,是一种严峻的考验,这不同于战争年代血与火的洗礼,而是一场灵与肉的搏斗。作为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一定要记住钱能解决衣食温饱,也能体现人生的报酬与价值,但若追求的方向和目标“错位”,钱就会成为犯罪的工具与载体,成为通向地狱的敲门砖。韦志鹏、莫小林的惨痛教训,足以令我们敬思、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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