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财政 规范权力运行
今年以来,八步区财政局紧紧围绕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提出加快“六强”型财政和做好“六篇”文章理财思路,以开展“绩效管理年”和“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动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实行法治财政建设与创新财政、廉洁财政、服务型财政建设相结合,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依法清理并公布县级收费目录清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者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公开、滚动更新。二是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八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三是根据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政府规章对“三统一”的要求修订区财政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各项要求。四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深化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保、安监“四所合一”机构改革。五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裁量权基准基础上,细化、量化各项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财政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科罚和刑事科罚无缝对接。七是制定财政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八是落实该局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本年度有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九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常规工作。一是持续贯彻落实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股室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经费足额拨付。四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学法讲座,举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五是进一步加大法治财政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积极主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新媒体报送法治财政建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