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街道:着力动态管理,打造阳光低保
为精细、精准落实区委、区政府社会兜底脱贫及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全面贯彻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性保障,江南街道“四个严格”扎实做好2017年度社会兜底脱贫及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一、严格落实宣传。及时召开街道村两级宣传动员大会,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低保相关政策文件和自治区、市、区、街道关于社会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掌握工作任务和相关政策,增强做好社会兜底脱贫及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扶贫走访方式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纵深推进低保政策的宣传、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举报方式,进一步提高低保政策的透明度,做到低保政策深入人心,户户知晓,人人明白。
二、严格界定范围。结合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即:该街道辖区内农村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贺州市低保标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靠父母或兄弟供养的可单独立户;因家庭成员患特重大疾病导致自负医疗费用较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等三大类情况,同时按照《贺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严把低保退出关,确保惠民政策落在实处,杜绝弄虚作假情况。
三、严格规范操作。按照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公开公示、街道审核、二榜公示、资料上报、完善总结等步骤严格操作程序,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社会兜底脱贫及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组。切实强化领导组织,严把政策执行关、入户调查关、听证评议关、公开公示关、审核审批关,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确保低保评定如期完成,遏制“关系保”、“人情保”,杜绝“骗保”、“混保”现象发生。
四、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公示公开,按照区纪委《关于严肃追究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违纪工作人员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将指标分配到村组、一人打伞多人乘凉、以权谋私等违纪情况发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实追究领导责任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该街道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检查,设立举报箱,全程监督、检查、指导,杜绝违规违纪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