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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微”提醒 促大廉洁

   作者:廖红军谢伟新       文章来源:区纪委驻区水利局纪检组    时间:2018-02-12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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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为确保2018年春节驻在单位风清气正、廉洁过年,区纪委驻水利局纪检组利用多种方式开展节前廉政教育。

  一是以点带面强调式宣传。利用驻在单位召开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议的契机,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和八步区等上级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纪律要求》的通知,并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要求,强调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二是点面结合提醒式教育。利用微信群、QQ群分别给驻在单位领导、党员干部发送“微”提醒。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新修订的党章,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做到令行禁止。严防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红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全面覆盖不间断提醒。利用各种时机组织驻在单位反复学习《八步区加强“两个责任”落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督促驻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四种形态”运用,并常态化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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