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e ]]

自治区纪委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

   作者:黄祖华 龙小彪       文章来源:自治区纪委    时间:2018-04-03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    分享:

[zhanzhangb_share]

日前,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加大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力度,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新时代展现作风建设新气象新作为。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纪律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拓宽举报渠道,创新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追责问责,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对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委(党组),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主办单位:中共贺州市八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建设东路209号【通讯员投稿】

邮编:5428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桂ICP备12007101号

桂公网安备 45110202000134号

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察委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