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共来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对来宾市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兼来宾市凤凰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迁江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王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在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获利数额巨大,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王强身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审议,决定给予王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