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五保障”打开巡察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八步区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着力在规划、机构、力量、培训、机制五方面狠下功夫,助推巡察工作打开新局面。
规划保障,解决巡察覆盖面不广问题。制定《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0年)》,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规划巡察全区覆盖任务目标。全区共86个巡察单位(部门),201个行政村(社区),目前已巡察38个单位(部门),计划今年11月对42个行政村(社区)进行首轮巡察,使巡察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打通“最后一公里”。
机构保障,解决巡察工作连续性不强的问题。八步区已设立6个固定巡察组,均为正科级机构,落实10个行政编制,任命巡察组组长4名,副组长4名,专员2名,力促工作常态化,着力解决以往临时巡察组人员专业性不强,工作连续性得不到保障的难题。
力量保障,解决巡察人员不足问题。从纪检监察、审计、组织、财政等部门临时抽调优秀干部36人参加区委巡察工作;从全区各级各部门推荐出政治素质好,敢于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129名,组建成区镇两级巡察队伍人才库,为今后巡察全覆盖提供人才保障。
培训保障,解决业务知识不深问题。注重抓实业务培训,邀请了自治区巡视专员和市级纪委调研员,讲解巡察的方法、技巧、重点、要求等方面相关知识,解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同时还将上级有关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归纳编印了《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巡察操作手册》等资料,让巡察人员边学边巡,随用随查,夯实巡察工作理论基础。截至目前,共开展巡察前培训6期,155人次。
机制保障,解决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化问题。制定《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形成“以党内法规为核心、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相关规定办法作支撑”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化;把巡察成果列入被巡察单位的年度考评,纳入年度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报告重要内容,并作为下一轮巡察监督检查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