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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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钟山县钟山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岑家环农村危改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2012年至2013年,时任钟山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岑家环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到位,没有实地验收便签字通过杨某危房改造验收,导致杨某在农村危房改造面积严重超标的情况下仍获危房改造补助款19500元。2018年7月3日,岑家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毛家村党总支部书记林树权农村危改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林树权明知一农户林某已盖好两层楼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在其《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中出具村委意见作假,导致林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2018年6月25日,林树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桂区黄田镇东水村委会原主任周义青、原妇女主任、计生专干朱青娥农村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周义青、朱青娥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协助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该村12名建房户均分6个危改指标。2018年7月17日,周义青、朱青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